金融监管支持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将建立

发布时间: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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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宁波五地监管局共同召开了首次金融监管支持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座谈会。

  会上,五地监管局共同签署《金融监管支持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合作备忘录》,主要内容包括建立金融监管支持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在加强长三角金融监管协同、推进长三角金融改革创新、促进长三角金融信息共享、强化党建交流合作和监管人才培养等金融监管支持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持续发力,大力推动银行保险机构不断优化金融产品服务供给,将长三角地区打造成为金融业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

  会议重点研究讨论了长三角金融一体化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并就长三角区域经济金融形势,及如何结合区域优势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以及金融监管支持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举措和未来打算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会议指出,要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加强五地监管局监管协同、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找准切口、以点带面,全面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在金融领域落实落细。要聚焦科技金融卡点堵点、民生领域难点痛点、社会关注焦点热点,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先成熟先推广”的原则推进金融监管支持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

  笔者认为,目前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已经进入新阶段,围绕更高层次的“一体化”和“高质量”的发展要求,金融领域需构建新型的服务体系,以提升服务国家战略的效能。金融监管的支持,能够推动长三角高质量发展、提升长三角整体综合实力。同时长三角区域作为我国活力经济区域,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探索金融支持区域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能够为全国金融支持区域一体化发展积累经验、提供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