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推动银行优化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供应链金融迎创新利好

发布时间:202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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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融资可得性,推动银行机构优化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银保监会、央行9月29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推动银行机构要加大动产和权利融资服务力度、深化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创新,提高企业融资可得性,从而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大动产和权利融资服务力度,科学合理拓宽押品范畴,充分发挥动产和权利融资对薄弱领域的支持作用,加强动产和权利融资差异化管理。鼓励银行机构建立健全动产和权利融资分类管理制度,配置专项额度,提高风险容忍度,并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度提高抵质押率上限。努力培育专业人才队伍,制定差异化的考核激励安排,细化落实尽职免责制度,提高信贷人员积极性。

  同时,《指导意见》支持银行机构深化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创新。

  其中,在应收账款融资上,鼓励银行机构通过应收账款质押和保理融资,满足不同客户多样化金融需求。支持探索应用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实现链上应收账款签发、确权、转让、质押等信息的记录和验证。

  在商品和货权融资上,支持银行机构开展标准仓单质押融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普通电子仓单融资。有条件的银行机构可使用具有较强价值保障、较好流通性和变现能力的大宗商品作为押品开展动产融资,探索开展浮动担保、最高额担保、未来货权担保等多种形式的动产融资业务。

  在供应链融资上,《指导意见》提出银行机构应依托核心企业在订单形成、库存调度、流转分销、信息传导等环节的主导地位,发展基于供应链的应收账款融资、存货担保融资等业务,并积极开发体系化、全场景的数字供应链金融产品。支持全国性银行通过核心企业属地行“一点对全国”等方式依法合规办理业务,提高供应链融资效率。

  此外,《指导意见》支持银行机构基于真实交易背景,使用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等建立质押资产池,为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发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开立等多种形式融资服务。鼓励银行机构基于企业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打包组合提供融资。

  第壹金融深耕供应链金融领域多年,作为重点业务板块,公司拥有一支专业的供应链业务团队,围绕供应链金融搭建了一系列解决方案。同时,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储备了较多的资金方、核心企业及核心企业的各级供应商、小微企业等资源。第壹金融也致力于为银行机构提供产品搭建、解决方案输出、客户流量导入等高质量的服务,在和众多银行机构合作产品和业务模式的不断打磨过程中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供应链金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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